为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并向基层延伸,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全旗实际,现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认真落实全旗已经制定出台的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员管理等方面一系列制度规定,抓实各领域党组织正在开展的“规范化提升”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做、改、督的长效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一)明确主要目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着力实现以下目标:
——思想教育更加深入。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认真落实“六个一”学习机制,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不断增强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更加自觉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思想上衷心拥护核心、在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在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在行动上始终紧跟核心。
——政治功能更加凸显。把不断加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任务之一,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旗干部群众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旗委(扩大)会议精神。
——服务大局更加到位。坚持把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推进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正在做的事情有机结合起来,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引导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奋发有为,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我旗建设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把握基本原则。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做结合,务求实效。
——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把查找解决问题贯穿全过程,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
——注重以上率下。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为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出示范,切实防止“灯下黑”。
——强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行业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激发基层活力。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最大限度地激发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内生动力。
——选树先进典型。以焦裕禄、廖俊波、牛玉儒、卢玉宝、吉日嘎拉等同志为先进典型,选树一批“带头致富型”“实干奉献型”“岗位标兵型”“创业创新型”先进典型,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树立时代楷模,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
——坚持常抓不懈。综合运用督导考核、典型带动和信息化手段,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防止和克服上紧下松、逐步减弱、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不良倾向。
二、主要内容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文件的规定要求,在夯实“学”的基础、抓住“做”的关键、扭住“改”的牵引上持续用劲,着力在学上动脑筋、在做上下功夫、在改上见成效,切实做到以学促做、学做并进。
(一)精心落实学习任务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对旗委下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关文件进行梳理,按照要求把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党委(党组)和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六个一”学习机制,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上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学习党章党规,要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内在联系。特别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在学习的高度、宽度、深度上下功夫,通过再学习再研究、再动员再部署、再加力再出发,凝聚奋进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二)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分专题组织学习研讨,开展合格党员标准大讨论,进一步细化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围绕中心有作为、关键时刻当先锋,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在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生动实践中争当“北疆先锋”。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准则》规定的“五个不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28项配套规定和盟委、行署关于作风建设的实施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人本色。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发扬蒙古马精神,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
(三)经常查摆解决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学做结合,突出针对性,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各党委(党组)要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党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对一些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查找问题要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持之以恒抓好整改。
三、推进举措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在突出“关键少数”并向基层延伸上持续用力,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一)领导机关带动示范。旗委中心组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根据实际精心安排学习内容,要围绕“四个合格”分专题开展集中研讨。旗“四大班子”党委(党组)、苏木镇党委、旗直各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带动示范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带头搞好学习教育,又要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分管单位和联系点的学习教育,以点带面,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带头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有关纪律规定,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在“七·一”前后集中为所在支部或基层讲1次专题党课。
(二)不断规范党支部建设。各基层党支部要注重发挥自身作用,按照旗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右党组发〔2015〕5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的各项制度,规范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认真填写《发展党员全程记实手册》和《入党志愿书》,建好管好发展党员手续档案和党员全程记实两类档案,不断提升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按照旗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右党发〔2016〕31号)文件要求,创新党员教育方式,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在每年5月和11月集中开展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对党员是否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是否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是否按照足额交纳党费,是否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自查。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书记带头讲1次党课。要积极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党员政治生日”等做法,持续深入开展“承诺·唐嘎日嘎(誓言)”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在主题党日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参加服务群众等活动。各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并将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确定为主题党日,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报告等文件,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开展组织生活,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任务完成情况,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组织党员开展义务劳动、义务服务。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对认定为不合格和受到刑事有罪判决的党员,履行报批程序后给予党内除名或开除党籍。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旗直机关党委(党组)、苏木镇党委(政府、人大)以及旗直各部门、人民团体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按照旗委组织部《关于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实施办法(试行)》(苏右党组发〔2017〕4号)有关程序、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各基层党支部参照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民主评议党员要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
(四)补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各党(工)委、总支、支部要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和整改台账,通过建账销号的方式推动工作落实、抓实问题整改。旗委组织部、旗直机关党(工)委、苏木镇党委要以“北疆先锋”工程为统领,深入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在各类基层单位中合理设置党支部,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指导党支部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按期进行换届,选好配强党支部班子,把优秀党员选拔到党支部书记岗位;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帮助其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加强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阵地建设,为党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保障。要在农村牧区以抓好脱贫攻坚和增收致富为重点开展“富民党建”,街道社区以便民利民、双城联创为重点开展“暖心党建”,机关单位以干部下基层和党员进社区为重点开展“活力党建”,教育行业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重点开展“树人党建”,国有企业以增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为重点开展“聚力党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以扩大“两个覆盖”为重点开展“连心党建”,边境苏木镇以“五边行动”为重点开展“固边党建”,进一步强化各领域各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夯实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
(五)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在争做“四个合格”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指导原则,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情况,深化“戴党徽、亮身份”活动,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在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重点推行“党员中心户十协会”、“双服务”、“社区精细化服务”等做法,组织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党员评星定级、悬挂党员户标示牌等活动;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四型机关”创建、“立家规、正家风、严家教”活动,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重点深化“三亮三比三评”、“向我看齐”承诺践诺,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经营户等标识,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身份、比贡献制度;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重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制度;在教育系统,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最一流”建设目标,组织师生党员争做优秀教师、优秀学生;在医疗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抓学习比思想、抓基础比能力、抓作风比形象、抓制度比服务”活动,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深化党员志愿服务,结合党员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扶危济困、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社会公益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坚持引导党员走群众路线,按照盟委“坚守三条底线、主攻三大产业、提升五大水平”的工作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铭记党员身份,从日常小事做起,把本职工作做好,扎实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保生态、夯基础、统城乡、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把服务助推精准脱贫和推进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作为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的主战场,深入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引导党员在振兴发展的主战场上担当作为、建功立业,让每一个党组织都成为一个战斗堡垒、每一名党员都成为一面旗帜。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及时表彰奖励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六)加强党员教育信息化建设。适应信息化迅猛发展对学习思维方式的深刻影响,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手段推进党员学习教育。利用好西苏党建网和党员教育微信平台,搭建集学习教育动态发布、文件阅览、经验介绍、成果展示等于一体的网络平台。以远程教育“五进蒙古包”工程为载体,鼓励指导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微博、短信、“互联网+”“智慧党建”等手段,开发制作形象直观、丰富多样的学习内容,引导组织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以信息化手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四、组织领导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在旗委的领导下进行,旗纪委机关、旗委组织部、旗委宣传部、旗委党校等党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常抓细抓长,健全完善以党支部为主体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以党委(党组)为主体的责任落实机制,以行业系统党(工)委为主体的指导推动机制。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每年要专门研究部署,建立责任清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部门要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增强主责意识,承担起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把学习教育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认真把学习教育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注重督查指导。旗委组织部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听取各党委、党总支工作推进情况,结合日常工作对农村牧区、社区和非公领域各级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旗纪委机关要将机关各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到派驻纪检组工作范围,进行督查指导。机关党工委、公安局党委、各机关党总支要抽调党务工作人员定期指导推动所属各党支部开展工作。苏木镇党委要抽调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指导推动所属各嘎查村、社区以及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通过定期调度、及时督导有效传导压力,确保旗委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三)认真组织考评。旗委已将各级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年终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以考核组考评验收、日常督查等结果,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重视程度不高、组织推动不力、搞形式走过场、工作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况严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引导。旗委宣传部牵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以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加强理论阐释和舆论引导,在全社会营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和弘扬廖俊波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各基层党组织要注重选树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优秀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优秀党员,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党员,让广大党员学有标杆、做有榜样,比学赶超,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在深处、做在实处、走在前列。
(五)做到统筹兼顾。紧扣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大局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学习教育同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以工作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全旗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