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全区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经过逐级推荐遴选、初审、复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经全区老干部工作“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等75个全区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李景蓉等166名全区先进老干部工作者进行表彰。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客观真实,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了解核实和反馈情况。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17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