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取得成效及经验
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全旗贯彻落实公务员法专题会议,对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为健全和落实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公务员法有效实施,旗委、旗政府成立了“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旗贯彻实施工作,并针对全旗公务员队伍总体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摸底。全旗公务员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紧密结合公务员队伍实际,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广泛开展公务员培训,按照自治区制定和配套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公务员法有关问题》,在此基础上旗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突出工作重点,准确把握关键环节,扎实有序开展工作,严格依法登记和审批,始终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全面推进了公务员法在我旗的实施。
目前,我旗公务员共1093人。其中,党委口公务员(含参公)261人,占比24%;男性178人,占比68%;女性83人,占比32%;少数名族177人,占比68%;非党74人,占比28%;大学以上学历197人,占比75%。政府口公务员(含参公)832人,占比76%;男性178人,占比68%;女性83人,占比32%;少数名族177人,占比68%;非党74人,占比28%;大学以上学历197人,占比75%。
我旗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按照旗委的统一部署,严格目标要求,落实制度措施,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公务员登记和审批
依据自治区出台的公务员法配套相关制度,明确实施进程,规范具体要求,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了公务员登记和参照单位审批工作。一是明确政策规定。针对登记调查摸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明确的处理意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参照的规定,为参照单位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坚持工作程序。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布到位的工作思路完成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登记上报及职级确定工作,同时认真开展了参照管理单位上报、人员登记和职级确定工作。三是严格依法审核。严格执行自治区、盟里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制度,在核定机关编制限额内进行登记,对具备过度条件的人员,确认后上报登记。
(二)、强化依法管理,逐步细化公务员考核奖惩制度
全面监督核查,实施考核奖惩。一是提高了职位管理的科学性,坚持把职位管理作为公务员晋升、任免等日常管理的工作基础,建立健全职位审核、确认、上报、备案等制度,明确规定公务员新录用、提拔应有相应职位空缺,符合职位条件,并按规定程序报盟里审核。二是增强了考核工作的客观性。近年来,我旗始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健全考核指标数据化、信息化,增强了考核工作的时效性。三是改进了队伍“出口”的规范性。旗相关部门狠抓公务员辞退辞职的实施,对不愿参加工作的,允许其辞职,对不履行责任的、及时清理出公务员队伍,为有效推进奖惩激励机制,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加大培训力度,有效提高了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建立了培训制度。制定完成了“苏尼特右旗人才强旗实施方案”、公务员培训年度计划、公务员培训规定等制度文件,明确了培训的总体目标、内容、方法步骤等,形成了以组织、人社部门统一规划、综合指导,各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拓宽了培训渠道。把公务员脱产培训和在线学习、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课堂讲授与实地考察有机结合起来,改进了培训方法。三是创新了培训方式。结合当前新形式、新发展要求,借鉴其他旗县培训方式,改进培训培训方法,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增强了培训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目前,我旗每年举办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1期以及公务员在线学习,更新知识培训采取脱产培训,按计划分批培训完全旗1093名公务员,为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结合我旗情况,认真落实公务员工资制度
一是推动了工资制度改革。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工资制度改革,针对2006年、2015年两次工资制度改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以及县级以下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等改革情况,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根据自治区、盟里制定的实施细则,认真进行了审批工作,相应兑现了增资。二是开展了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按照自治区、盟里要求,统一部署,统一要求,清理核查了公务员津贴补贴。三是完善了公务员福利制度。立足我旗实际,增加了取暖补贴费的标准,现行每月150.5元(科员)。同时,根据自治区、盟里下发的相关标准,调整了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了公务员的抚恤待遇。
二、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存在问题
公务员法在我旗顺利实施,但就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而言,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近几年自治区、盟里针对我旗设置了非本地户籍人员不得报考等职位,但专业设置过细,使部分考生无法报考。二是培训方式需进一步改进,培训载体和渠道需进一步拓展,公务员走出去培训少,参观学习实践少,培训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培训机构不健全,2014年10月,我旗朱日和公务员特色教育基地挂牌后由于后续协调等问题,目前只进行1期培训任务。四是培训效果和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培训效果和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五是考核机制需进一步优化,公务员考核多年一直沿用“德能勤绩廉”的结构内容,尽管近几年细化了考核指标,但考核标准相对较为笼统,尚未从根本上改变考核科学化、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六是非领导职务还需进一步研究,由于基层非领导职务设置少,机构规格低,人数多,不少公务员很难晋升。在全面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后,基层人员收益,但退休后按原待遇退休,使得一些刚刚享受待遇人员,不能继续享受。
三、其他意见建议
进一步加强探索实践,不断改进公务员考核和交流机制。公务员法的考核奖惩制度,主要目的是考核工作绩效,促进勤政廉洁,发挥激励作用,提高工作效能。建议结合公务员队伍建设要求和我旗实际,不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不断完善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紧密结合的奖励机制,进一步扩大民主考核,扩大考核指标,解决考核工作存在的程序化问题。
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研究解决职级和待遇等问题。落实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制度,对长期在旗县基层工作,长期担任旗县、苏木镇领导职务的干部加大工资福利倾斜政策,同时要着力强化统筹协调,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改善基层公务员工作和生活待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使公务员法在我旗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针对公务员法各章制度。建议严格执行第七十六条,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给予相应的补休,旗县基层工作任务繁重,应给予相应政策倾斜。